据人民法院公告网: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天津天海、上海申花以及王永珀的合同纠纷案,于4月17日向王永珀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送达地址确认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廉政监督卡、证据及开庭传票。
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。并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(遇法定休假日顺延)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
王永珀于2019年7月从天津天海转会至上海申花。据德转信息,当时他的转会费是261万欧元。但他在申花仅仅效力了半年左右,就于2020年2月转会深圳。
此前有消息称,天津天海2019年7月除了将王永珀出售给申花外,还计划向其捆绑售出4名年轻球员,5人总计的转会费为8500万人民币。但申花最终并未签约其他4人,仅签下了王永珀一人,只给了天海4000万,纠纷就此产生。
而在2024年11月,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公告通知申花和王永珀:天津天海和他们的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。
据悉,王永珀目前已长期在美国生活。